【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法】2025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有效时代为2020年12年31日止,《婚姻法》被《民法典》所替换。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定处理;协定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应子女以及女方权益的原则裁决。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该依法予以维护。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瓜葛存续期间所患上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出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赠与所患上的财产;
(五)、其他应该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以下情景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遭到伤害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糊口津贴费等费用;
(三)、遗言或者赠与合同中肯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糊口用品;
(五)、其他应该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商定婚姻瓜葛存续期间所患上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份各自所有、部份共同所有。因这类商定如果是口头的,拥有不肯定性,极易产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商定必需采取书面情势。